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七大原则


面向对象七大原则是人们总结的程序设计和设计模式的基础和指导思想。根据这七大原则编写的程序通常结构更合理,更易理解,易扩展,易维护。

1.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描述: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发生变化的原因。单一职责原则将不同的职责分离到单独的类,每一个职责都是一个变化的中心。这样做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和耦合度,提升类代码的可读性和程序的可维护性。

2.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描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扩展程序尽量不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在原有代码基础上另行扩展,这样可以使程序具有良好的扩展性,易于维护和升级。

3.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描述: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原则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4.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描述:面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实现。 当程序需要某种对象和其功能时,可以先抽象出该对象的功能接口,调用程序依赖该抽象进行编程,而具体实例对象类则继承该抽象接口或抽象类。

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描述:Client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这样做也是为了降低耦合。

以上五大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础原则,又统称为SOLID原则。后来又增加了另外两大原则。

6.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又叫最少知道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描述: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小的了解。一个类在设计的时候应尽量将细节隐藏,只对外提供必要的接口;一个对象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对象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7.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描述: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实际经验中,人们发现通常使用聚合方式来构建的类和对象,比继承具有更好的扩展性可维护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原则很有意义,但在实际项目中,应该注意度的把握,接口设计的过大或过小都不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多思考再进行设计。